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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惜食產品> 原味養生麥芽糖 High Maltose Syrup 280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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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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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佳食用日期:2024年11月11日 古早的製作方法,小麥先發芽7天後榨汁,然後將小麥汁與蒸熟的糯米混合加熱4小時,最後濾除糯米渣並加熱濃縮,即可得到古早麥芽糖。這種方法主要是利用小麥發芽的過程中會產生澱粉分解酵素,將大分子的澱粉分解成分子較小的雙醣,同時也使甜度降低至蔗糖的約40%。 傳統的麥芽糖,在中醫上認為性溫味甘,可用作養顏、補脾益氣、潤肺止咳、緩急止痛、滋潤內臟、開胃除煩、通便秘等。 成份﹕德國特級小麥、台灣特級糯米 本產品含有麩質的穀類為原料。 產地﹕台灣

商品詳情

何謂惜食?

「最佳食用日期」 ≠「此日期前食用」

惜食意指一些已過期/將會過期的產品:但係「最佳食用日期」 ≠「此日期前食用」! 


這是大部分香港人對標籤的誤解。


食品的日期標籤主要分為「此日期前食用」(use by )及「最佳食用日期」(Best before)兩種,

若果一律統稱為「過期」,並不完全恰當。


「此日期前食用」「use by」作用為標示食物安全,通常適用於較易腐壞的食物,例如鮮肉、牛奶、雞蛋等;

「最佳食用日期」(Best before) 則為最佳品質提供參考,過了「Best before」,

並不等於不能進食,只代表食物未必能夠保持最佳品質。
 

而根據香港法例,已過「最佳食用日期」的食品,依然可以售賣,並不違法。

 

每年浪費1.5億件「過期」食品

2014,香港地球之友年曾進行問卷調查,發現只有四成受訪者了解「最佳食用日期」的意思,兩成人以為食物過了「best before」後需馬上丟棄。此類受訪者平均每月棄置1.8件「過期」食物,按此推算,即每年有多達1.56億件食物被送往堆填區,而它們本來仍可安全食用!

「喜居生活惜食區」
為了讓公眾不再誤解「best before」,關注食物議題的我們,於網站設立「惜食區」,把剛剛(或快將)過了「Best before」的食品,以折扣價出售。
此外,包裝上略帶瑕疵(例如凹角或輕微破損)的食品,一般無法在超市上架,同樣會在我們的「惜食區」出現。
這既能為消費者帶來提醒:大部份「過期」食品還可食用,不該浪費;同時讓基層能以低價買到天然有機、公平貿易的優質食材。

大家一齊拯救命不該絕的「過期」食品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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